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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公告

【公告】場地租金及保證金匯款資訊更新
自即日起匯款資訊更新如下:
有關保證金、場地使用費等各項費用請以匯款方式繳納:
1、匯款人請與契約書使用人(乙方)相符
2、匯款銀行為「臺灣銀行臺中分行」(銀行代碼:0040107)
3、戶名「臺中市市庫總存款戶」
4、帳號:010045000088
5、匯款收據註明『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代辦經費專戶、使用場地名稱及檔期時間』
6、傳真至(04)2375-3338,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。

相關網址:https://fa.culture.taichung.gov.tw/form/index-1.asp?Parser=2,6,15,,,,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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